央行5月6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8号,进一步规范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根据公告,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按规定通过电子化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交易平台办理开户、联网手续。合格机构投资者完成备案、开户、联网手续后,即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此次“8号文”更加规范了各类账户的开户资格,进一步明确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对象资格,并扩大投资者范围。
首先,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14年以来银行间市场在拓宽投资者机构群体方面的政策:1)2014年10月17日,允许部分满足条件的非金融法人机构(过去俗称的丙类户)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与主承销商和做市商进行债券交易;2)2014年11月28日,允许几类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信托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四类非法人投资者(乙类户)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试行与做市商事尝试做市机构以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的方式达成现券交易提供服务;3)2015年4月21日,允许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在经过备案后进入银行间市场;3)2015年5月28日,允许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两类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4)2015年6月15日,进一步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比照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非法人产品试行与做市商或尝试做市机构以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的方式达成现券交易。5)2016年2月24日,央行发布公告基本放开所有类型的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包括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养老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6)2016年5月6日,放开了银行理财等所有资管产品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
从以上政策层面分析看来,央行正在不遗余力拓宽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者群体结构。自2014年初以来,央行已陆续放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4类非法人产品;基本放开所有类型的境外机构准入;私募投资基金等。8号文新增了住房公积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慈善基金被首次明确作为独立的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市场,而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市场的开户范围也从16家上市银行大幅扩展至全部银行。
从长期看,全面放松理财产品的开户限制以后,理财参与银行间市场的总体规模和交易活跃度仍将呈逐步上升趋势,理财资金具有很强的跨市场配置和市场穿透力,预计将为银行间市场带来大规模新增资金、提高交易活跃度,未来具有改变债市投资者结构的潜力。
同时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慈善基金等被首次明确纳入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可以单独参与银行间市场,保险资金将逐步崛起为银行间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随着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入市节奏加快,其战略性资产配置和长期投资策略,将对银行间债券资产产生深远影响。
总体而言,央行8号文全面放开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单独开户,引导理财产品向独立第三方单独开户的市场化方向发展,降低通道和委外方式加杠杆、加风险的不透明资管模式,利于政策层进行穿透式监管。同时,8号文也为住房公积金、养老金进入银行间债市做好政策铺垫,利于丰富市场的投资者机构群体,提高交易活跃性,从长远看具有较大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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