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将启动投贷联动试点后。4月21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便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有效防范风险,不断提升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投贷联动业务是基于风险与收益之间关系而产生的一种金融创新,其实质是通过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有效覆盖企业现在与未来的投资风险,其核心就是以企业高成长所带来的投资收益补偿银行债务性融资所承担的风险。其主要操作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模式;第二种是商业银行集团内部投贷联动模式;第三种是商业银行设立股权投资子公司模式。严格来说第三种模式也是集团内部投贷联动的一种,也是此次试点监管规定的投贷联动的唯一方式。银监会规定,试点机构在境内已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将让其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进行投贷联动。而未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试点机构则经申请和依法批准后,经申请和依法批准后,允许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
对于目前处于转型中的各类商业银行来说,投贷联动无疑给了银行更多的选择。以前银行只能放贷款,开展债权业务,而现在可以股权投资,做股权融资业务了。随着“双创热潮”的来临,通过投资和贷款相结合,以后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等轻资产企业可以从银行拓展融资渠道了。另外,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还提到,商业银行发放一笔几万元的创业贷款,操作流程和发放一笔数十亿元的大国企贷款完全一样,承担的风险却和VC、PE一样,但是收入却是天壤之别。这种风险与收益极度不匹配的困境,很有可能被投贷联动的模式打破。
我们观察到,首批试点的银行中,除国开行、中国银行以及恒丰银行外,其余均为区域性银行,体现了监管层对于该项新业务试点的审慎态度。银监会也从多方面设限严控风险,机制隔离、资金隔离、风险缓释等举措极大程度的控制了风险事件的爆发。不过相关业务的具体可实行性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试点后,观察结果才能得知,尤其是体制灵活的股份制银行,以及有一定业务经验的银行加入后,才能更准确的看到该项业务的实际表现。
不过,可以预计的是,考虑到中小科创类企业的自身体量有限以及高风险特征,银行仍会在审慎经营的原则下开展业务。因此以此项业务作为银行未来利润的核心的可能性基本没有,甚至为银行带来很大业绩弹性的可能性也极小。同时,银行还需要权衡子公司投资规模对银行资本金的消耗问题,以及相关科创类企业收益率的问题,以致于最终该业务的规模可能相对较小。不过投贷联动业务带来的机制变革对于银行业务模式及思维模式的调整都有重要意义,为未来混业经营时期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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