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近日发文要求各银监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并表示“部分资产公司存在不良资产收购业务不规范不审慎、项目风险有所暴露等问题”。
这份由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56号)强调,在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方面,资产公司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需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进行市场公允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其中包括,不得与转让方在转让合同等正式法律文件之外签订或达成影响资产和风险真实性完全转移的改变交易结构、风险承担主体及相关权益转移过程等的协议或约定,不得设置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不得违规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另外,资产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或代理处置不良资产,应当基于商业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约定各种形式的实质上有受托方承担清收保底义务的条款。”上述文件中称。这意味着,AMC为银行处置不良提供通道的做法将受到限制。
一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普遍存在转让+回购或其他风险兜底增信措施。具体操作方式为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但是后者由于资源约束仍然需要依赖于银行进行催收,因此银行还要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回购协议或者通过收益互换收回不良资产的受益权。另一种更为隐蔽的类型是“通道+回购”,即出售不良资产的银行向一个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通道)提供贷款资金,用于购买该行的不良资产,同时附加回购协议。这样,银行只需要支付比直接回购更低的手续费就可以达到降低多重监管指标的目的,如不良率,存贷比,信贷规模,资本计提等。
这种利用通道出表的做法实质是,将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延后暴露,而风险仍留在银行体系内。银行不良资产发展至今已经到了官方无法再遮掩忽视的地步。银监会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升至1.67%,比上年末上升0.4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达1.27万亿元,比上年末大幅增加51.25%。即使这样,该数据在公众看来显然是低估的。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穆迪此前对11家中国上市银行的半年业绩分析指出,部分逾期至少90天的贷款并未被纳入坏账范畴,因此中国银行业的坏账水平可能被低估。而另一家国际评级机构惠誉曾表示,由于部分不良贷款被展期或挪至表外,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很难评估。
在眼下中国经济发展前景不甚乐观的情况下,银行隐藏不良资产将会成为新的隐忧。此次,银监会发文重点整治银行业不良资产,正好可以有效抑制风险的进一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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