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期分析专栏】楼市“疯涨”的幕后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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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楼市在2015年出现短暂沉寂后,近期深圳、上海房价不断上涨的报道却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也不断撩拨着意向购房群体的神经。与此同时,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已经明确的提出“去库存”是我国今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一。 “房价疯涨”与“去库存”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悖论,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可以先来捋顺一下二者的关系。

    “去库存”已经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性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专家委员会成员张鸿铭曾表示中国的库存规模约为66.72亿平方米,按照当前的消化速度,大约需要5.19年的消化周期。66.72亿平方米库存占用的资金规模约为40万亿。在这40万亿资金中,约有1/3为房地产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另外超过2/3部分为“债务”。如果库存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开放商资金断裂的可能性就会大幅提升,从而将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但是,这里的库存,主要指的是三四线城市。

    同时,“房价疯涨”也是一个既定事实,但是这也是特指深圳、上海、北京等个别城市,排除这几个特例之外,我国二线城市的房价有升温,但并不疯狂,三、四线城市的库存压力巨大,也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可能性。那么问题就来了,在房地产行业整体平缓发展的背景下,为什么这几个城市的房价出现了疯狂上涨?目前市场上普遍认为,短时间内突然出现大量资金进入楼市,是因为杠杆比例突然放大的原因。

    这个看法笔者是认同的,因为购买者通过银行贷款买房本身就是一种加杠杆的行为,比如,一个购房者要购买一套价值为300万的房子,现在已经有城市的首付比例下降至2.5成,那么他只要支付75万就可以通过银行按揭购买,此时他的杆杠率为4倍。这是正常的情况,那么如何在正常基础上加杠杆呢?

    第一种方式是,贷款杠杆加开发商垫资。开发商有时或为了促进销售,有时或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会向购房者提供“首付分期”的方法,帮助购房者买房。在上例中,开放商提出,投资者可以先只支付首付款的三分之一,即25万,开发商借他50万(约定未来某个时间还款),让投资者拿着合同去银行申请贷款,此时,投资者的杠杆率为12倍。但是,这种方式容易被银行识别,而银行一旦识别通常会拒绝该楼盘所有购房者的贷款申请,因此对于开放商来说,资金回笼的风险较大,其规模较小。

    第二种方式是,贷款杠杆加众筹、P2P、首付贷等高杠杆房地产理财产品。其原理和开发商垫资类似,只是资金来源是众筹、P2P、首付贷等非银行系房地产理财产品,但是有些理财产品为了追求高收益,对于购房者自有出资的要求会更低,这样购房者的杆杠率会被进一步放大。以 “首付贷”为例,在无抵押贷款的情况下,“首付贷”最低可贷1万元,最高可以贷到房屋总价的20%。那么,在上例中,购房者75%的房款由银行贷款提供,20%的房款由理财产品提供,自己仅需提供5%,即15万的自有资金就可以购得价值300万的房产,其杠杆率为20倍。这就为炒房客提供了极其便利的炒房资金,而这种炒房方式一旦被发现,就会吸引更多的炒房客的加入,进而进一步推高房价。此外,这种方式有种天然的优势,就是银行很难识别购房者的资金来源,从而其规模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的扩大。

    但是,通过这种方式炒房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必须在需求最旺盛的超一线城市。因为,超一线城市由于其在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等各个方面的优势,不断地吸引着大量人才的流入,从而形成了强有力的刚需。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如此便利的投机工具,必然吸引着大量资金进入楼市,促使楼市价格的上涨,而楼市价格的上涨反过来又进一步刺激着更大规模资金的进入,从而形成螺旋式上升。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还有两个神助攻,就是“资产荒”和差强人意的股市。

    其实,可以将此轮个别城市房价的“疯涨”和之前的“股灾”做对比,其中,开发商垫资可以看做是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有促进左右,但由于规模较小,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众筹、P2P、首付贷等非银行系房地产理财产品的介入,就好比当时的信托、银行理财、民间配资,一个是银行无法识别,一个是监管无法识别,所以在短时间内得以迅速扩张。但是,又与“股灾”有不同之处,在于投资者购买股票是投资需求,而购房者购房是刚需加投机,加之房地产在我国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预期居高不下,因此也不会出现像“股灾”一样的跌宕起伏。在投机者获得丰厚利润后,沉重的房价负担还是落在了一般刚需购房者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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