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颁布之前,银行理财盈利模式以资金池与预期收益型运作支持下的利差模式为主,在破刚兑与净值化转型驱动下,未来利差业务盈利将由利差模式过渡到管理费模式,部分银行或在监管允许范围内形成利差模式与管理费模式的中间形态。
利差模式中,银行通过滚动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将短期资金集中投资于中长期限的资产,利用期限错配形成价差,实际投资收益与按预期收益兑付给客户之间的利差成为银行理财业务盈利主要来源。利差模式驱使银行理财经营活动主要集中于负债端的资金来源扩张以及资产端高收益固收类资产的获取,具体操作上以短募长投和持有至到期为主,并在产品管理上维持资金流进出的稳定性和连贯性。
净值化、破刚兑的监管要求将摧毁资金池运作的根基,利差模式随之向管理费模式转变。在管理费模式下,银行向客户开展净值理财的营销,获取的资金依照产品设计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原则投向固收、权益、另类等多样化资产,银行对创设的产品实施单独管理、单独建设、单独核算,对产品底层资产实施风险控制,并每日进行估值核算,再将产品运作结果向投资者披露。这个过程中,银行仅收取产品销售费(或申购费)及固定管理费,产品到期后投资本息盈亏均按照产品份额返回给投资者。
目前,大部分推进净值化转型的商业银行介于利差模式与管理费模式中间形态,即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后,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监管要求进行资金投资管理和产品运营管理,银行根据实际投资收益向投资者支付本息,当投资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通常为一个固定数值),按约定比例在银行与投资者之间分成,当投资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投资收益向投资者全部兑付。对于银行而言,营业收入包括超额收益分成和固定管理费、销售费收入,超额收益分成部分实则为投资收益与产品兑现收益之差,是利差模式的一种变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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