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0期分析专栏】信托业投贷联动模式或助推PE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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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银监会发文表示,鼓励信托公司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探索信托资金的投贷联动模式,支持信托设立股权投资子公司。在继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模式后,监管层对于信托行业放开投贷联动业务或将推动PE未来发展以及加速信托行业转型发展。

  投贷联动模式指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模式,由投资收益对冲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该模式在当前供给侧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逐步正形成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快我国金融业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步伐。

  信托业涉水投贷联动,更能发挥其“金融百货公司”功效。而在信托业开启投贷联动模式后,受益最大的莫过于PE等股权投资机构。而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信托业资产总额为163036亿元,其中,投资类信托资产中的PE类业务规模仅为729.9亿元,占比仅为0.45%,由此可见信托业的投贷联动规模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从目前信托业涉水投贷联动模式来看,主要分为如下三种。一是用信托固有资金参与投贷联动,及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信贷融资则有信贷融资;二是信托募集资金参与投贷联动,通常为成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等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信贷融资则由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三是信托公司专业子公司参与投贷联动,通过信托公司子公司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信贷融资则由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银监会新政策的放开,对于已经涉水投点联动的信托公司而言,无疑会使得该业务规模扩大。鉴于银监会在发文中提到研究制订《信托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这对于还未有资格设立子公司的信托而言无疑是大大利好。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信托投贷联动规模将会呈现较快的增速,而该政策的放开对于信托业从融资类业务向投资类业务转变也是有所裨益。

  从信托业自身特点进行分析,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信托行业既可从事存贷款业务,又具有实业投资功能。从现有金融行业业态来看,信托业从体制上就同时开展贷款与投资功能而言无疑具有明显优势。投贷联动既能彰显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功能定位,又能充分发挥信托灵活的制度优势。

  投贷联动在政策上放开后,对于信托公司的投资能力以及制度建设无疑也是考验。首先就信托公司本身而言,其传统优势为信贷类业务而非投资业务,需在多方面进行投资能力建设。而从制度建设来说,监管部门可在制度上放开鼓励该业务的展开。而从目前PE类业务规模以及信托行业未来的发展我们可以预见,PE类业务或将成为信托转型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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