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期分析专栏】险企资本金补足成必然:监管势必广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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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鼓励挂牌保险公司采取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进行挂牌股份转让。

  通过分析保监会近两年的频频动作,可以看出解决险企融资问题已成为保监会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2014年底保监会明确了险企资本的补充机制,在增资、资本公积、发行次级债等现有资本补充工具上,增加了优先股、私募次级可转债、非传统再保险、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巨灾证券化产品等)等金融创新工具。2015年1月,与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近期,又支持中小险企对接新三板。

  保监会频频放大招,不断拓宽保险企业融资渠道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俗称“偿二代”。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有三大支柱建设,分别为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其中,在定量资本要求下,量化资本要求是最为核心的一部分,而不满足定量资本要求的险企,则会被监管层进行干预。

  从行业层面上看,我国保险业资产规模早在2015年就突破了12万亿大关,位列于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是名副其实的保险大国。而“偿一代”的监管标准,主要以规模为导向,要求保险公司资本和业务规模相适应,在保险市场发展的今天,一味强调规模从而带来的风险问题也愈发严重,而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下,对于风险和资本金的匹配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规范,市场上已有因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红线而被监管层叫停业务的例子。这也是当前为什么有众多中小险企不断扩充资本金的首要原因。

  从保险公司来看,在“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下,满足定量资本要求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而业界普遍认为,偿二代的某些资本规则是利好大型保险公司,而对于小型保险公司而言则会带来更大的资本压力。新的体系也要求对股票等高风险投资需要更高的资本金,这将对规模较小、品牌知名度不高、保险经纪人团队不大的寿险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解决问题最快的方式依然还是补充资本金

  保监会在对保险行业进行规范的同时,必然也将大力帮助保险企业解决资本金的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险企在新三板挂牌就是补充保险公司资本金的途径之一。虽然,自去年以来,已有不少保险公司登陆新三板,但交易额还较小,加之新三板自身流动性的问题,新三板这一融资渠道为保险企业补充资本金的功能有限,但是,监管的大力支持足以表明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对于保险行业也是一个重大利好。为了确保保险行业的顺利转型,相信未来监管会为保险行业资本金的补充提供更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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