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期分析专栏】绿色信贷——未来新崛起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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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银监会在召开的绿色金融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支持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银行绿色评价机制的建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绿色金融在今年首度成为G20研究议题后,正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绿色信贷起源于国际上公认的赤道原则,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始于2007年7月12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旨在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的审查,严把“两高”贷款闸门。截止目前,已基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利率市场化完成、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经济新常态下,绿色信贷或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支撑。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另外,该新闻发布会还披露绿色信贷项目的环境效益显著以及资产质量优于同期各县贷款(不良率与之相较低1.35个百分点)。目前,部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直接融资业务,扩大绿色信贷融资来源。而随着绿色环保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以及国家在政策层面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并将其提升至战略高度。绿色信贷,作为促成金融和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其或将成为新崛起的蓝海。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绿色信贷仍处在其发展的初期,目前仍存在着大量制约其发展的因素。其主要体现在立法层级较低和配套政策缺乏、信息渠道相对分散(涉及发改委、环保、财税等多个职能部门)、绿色信贷业务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难度大、商业银行专业人才缺乏、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以及创新意识不足。目前,相关部门在积极推动其发展的同时必将不断完善这些不足之处,另外,通过对相关部门政策的解析也不难看出对绿色信贷的支持。

  绿色信贷的发展,涉及到的是观念的转变、法律的建设、金融创新环境的改善以及监管层相关政策的密切跟进。商业银行应逐步从支持高耗能、高污染的高利润行业转变至支持发展绿色经济的企业,同时学习西方国家的经验,采取保险、信用衍生品等金融创新工具转移自身承担的环境风险。另一方面,监管层也应该通过相关政策的扶持大力推进绿色信贷的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作为经济发展的润滑器,不仅应在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更应为未来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一份责任。通过未来良好的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来反哺金融业。我们建议,商业银行应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金融创新与产业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这不仅是商业银行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也是其加快自身转型发展的内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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