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期分析专栏】由监管新规看P2P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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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框架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由此,P2P在野蛮生长过后正式迎来监管时代,在对借款限额进行严格限制后,小额信贷或将成为P2P未来发展模式的主流。

  本次办法除沿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对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进行区分外,另采用了清晰明了的定位:普惠金融、小额分散。该定位总体是有利于互联网金融长远发展,旨在区分P2P与传统金融雷同的业务模式,转而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去探索、实践科技金融的目的。由此去覆盖传统金融无法触及的部分,另外,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小额分散的资金汇聚,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与传统金融的同质化竞争。

  本次监管新规对P2P冲击最大的体现在借款限额的限制以及限制P2P不得从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P2P借款限额的限制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红岭创投等发布多笔大额借款标的的平台以及拍拍贷等致力于小额借款标的的平台的利好利空自然是不言而喻。而不得从事债权则是很大程度上波及整个P2P行业,债权转让作为目前平台普遍使用的业务模式,预计短期内会对P2P平台产生较大冲击。

  另外新规要求资产端采用穿透式的信息披露原则,并要求借贷资金由银行存管,同时对同一平台和同一主体贷款上限进行了规范,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并使风险得以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有利于P2P平台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监管细则的落地在一定程度上会对P2P进行冲击,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新规总体还是有利于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监管细则除了明确未来小额信贷是该类平台未来的主流模式外,同时,透过此次办法细则我们还可对该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多的展望。

  首先,此次办法自然是无法撼动传统金融的地位,但是否会打破网贷与民间借贷之间的跷跷板平衡的局面仍值得我们深思。其次,我们可以预见监管层会进一步收紧P2P行业的监管,逐渐规范其健康发展以达到普惠金融的局面。而按照金融的逻辑,P2P行业的生存法则是在强监管中不断创新,展现其顽强的生命力,P2P行业金融创新势在必行。最后,我们不得不思考金融覆盖面的问题。在解决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信用良好的大额借款标的以及P2P借贷的小额借款标的外,对于信用不佳但有急切融资需求的企业则是无法很好覆盖。另外,本次细则的统一限额实现全行业的约束,不对平台自身定位及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区分,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本次办法的科学性。结合企业自身融资需要以及本次监管办法具体细则,我们保守估计未来可能在此处仍有改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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