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期分析专栏】地方AMC的资金饥渴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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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和“三期叠加”,区域性、局部性风险暴露增多,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速加快,金融风险进一步暴露。加上当前的宏观经济处于周期性底部,经济增速放缓,GDP增长率不断下降。在新常态的经济环境下,企业盘活存量需求将持续增加,处理不良资产的压力增大。

  对风险处置的碎片化催使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地方AMC”)产生,以市场化的手段促进和引导经济结构转型。截至2016年7月,银监会已经批复了24家地方省级持牌AMC。

  通过调研了解到,在实际展业过程中地方AMC相对于四大AMC而言,受到了银监会较为苛刻的限定条件,即“地产资产管理公司购入的不良资产应该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也就是说,相比四大AMC,地方AMC只能“只进不出”,而随着不良资产总量的增加,这势必会加大地方AMC的资金压力。而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批量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包所耗费的大量的资金,再加上不良整个清收处置过程较为漫长,且不确定性较大,因此形成对资金规模上和期限上的占用。

  再来看看地方AMC业务开展中的资金来源,据了解,其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股东注资和债务资金。而单一的债务融资其典型后遗症,即为资产负债率高居不下。而且,随着经营杠杆的不断增大,利息支出也逐年上升,经营风险也相应提高,进而债务融资的渠道和空间也会受到一定限制。

  面对进退两难的地方AMC,如何能在完成自身政策性使命的同时又将自身经营达到良性发展,是目前地方AMC的当务之急。针对这一问题,多数地方AMC呼吁监管层和政府给予与四大AMC相同的政策待遇与支持,同时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呼吁监管层对于“不得对外转让”这一条严规进行适当的松动。另外只能采取债务重组的办法进行处置,对资金占用的期限较长,对地方AMC的发展形成了较大的羁绊,处置方式的管制放松也是各地方AMC的强烈诉求。税收方面,由于清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多次的债权转让,如果缺少政策上的支持将会很大程度上挤占地方AMC的盈利空间,并牵制其在业务创新上的进展。

  可以看出来,地方AMC在资金来源上的匮乏极大的限制了其展业空间,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监管层面的极大支持,同时地方政府的协同也是不可缺少的。另外,上市也是地方AMC解决此问题的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但这一过程中监管及市场环境对于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也是十分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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