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已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随着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案的尘埃落定,欣泰电气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只因为欺诈发行而退市的股票,同时也成为自2009年创业板上市以来第一只退市的股票。欣泰电气的退市,不仅对其高管、众多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其保荐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甚至整个A股市场未来的发展都将因为此案而发生改变。
受此案影响最大的毫无疑问欣泰电气高管及其实际控制人。根据证监会向欣泰电气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欣泰电气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将受到行政处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将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由于欣泰电气的退市,其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也宣告破产。
其次则是广大投资者。众多买入欣泰电气的投资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由于证监会规定欣泰电气将不能重新上市,因此即使在一些赌“重组上市”、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眼里,其投机价值也大大减少,因此可以预见,在退市之前欣泰电气的价格将会经历一路跌停之后被压低到极其低廉的水平,许多投资者甚至会因为流通盘太小而不得不接受股票退市的命运,最终血本无归。不仅是普通投资者,一些著名的私募机构也被卷入其中,其旗下私募产品的净值,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都将大受影响。
而兴业证券作为其保荐人,也必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兴业证券7月8日晚间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兰翔、伍文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拟对兰翔、伍文翔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兴业证券还将出资5.6亿元设立赔付基金,对受到虚假陈述影响而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赔付,这将对兴业证券的净利润带来直接的巨大影响。除上述直接损失外,兴业证券的IPO业务更是将因声誉受损而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
对于我国资本市场而言,此案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多年来,业绩造假、虚假称述等不合规的行为几乎成为了A股市场的潜规则,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导致许多优秀的公司为了上市远走他国,无论是对我国投资者还是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言,都是巨大的损失。对众多不合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其牵涉面极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长时间以来A股市场上鲜有实质性的处罚措施。此次退市,无疑显示了证监会正本清源的决心,这对未来引导A股市场向价值投资回归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仅仅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进行处罚是不够的,还应当在上市的门槛和审查上进行革新,引入真正优秀的企业进入A股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A股市场健康向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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