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8期分析专栏】规范代销业务+双录:商业银行隐性担保误区逐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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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在销售环节,要求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代销产品,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录音录像。

    早在3月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就表示,2016年年底之前,要求主要的、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要全面推行理财产品“双录”,这将加强银行投资产品的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销售误导问题,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理财产品“双录”将成为销售的标配。

    由于近年来,商业银行代销业务发展较快,代销产品种类逐步增多,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商业银行在代销业务中出现了误导销售、未经授权代销、私自销售产品以及与合作机构风险责任不清等问题。老百姓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存款变保险、理财变保险、银行工作人员宣称低风险实际售卖高风险产品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市民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购买了信托产品,结果无法兑付,最后才发现该款产品并不是银行产品或者银行代销产品,而是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产品,出现“飞单”情况。银行的工作人员获得了高额佣金提成,而投资者“血本无归”。

    监管机构在致力于努力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认知水平的同时,也同时对于银行代销产品的准入做了进一步规范,预期能起到开源节流的效果。

    这意味着,商业银行不仅需要对销售人员及其代销产品范围进行明确授权,并在营业网点公示;应在专门区域销售;要求商业银行提供查询代销产品信息的渠道;禁止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的产品。还需要在代销产品准入管理方面下足功夫,商业银行应对拟代销产品开展尽职调查,应对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不得代销未经合作机构确认合规或未列入合作机构审批名单的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只有在明确代销范围、规范销售方式、充分了解客户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让客户在正确的认知风险及产品属性的前提下,购买银行所售产品,才能在重塑银行信誉的同时减轻银行的兑付压力,让这种“隐性担保”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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