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期分析专栏】担保银行将取代“政银担”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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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市场也对此进行了长期的探索、改进与尝试。其中安徽省推进的“4321”式的“政银担”合作模式,在一年时间内为5000余户小微企业提供了超200亿元的融资支持,成为一种较为可行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模式。

    在普通的银担合作中,银行都占有极为强势的地位。在合作中,银行通常只分担极小的风险,而较为被动的担保公司需承担100%的代偿责任,一旦银担合作业务出现风险,银行和担保机构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导致银担合作风险不可控,甚至由此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这样一来,很多担保机构陷入“银担合作不畅--担保机构的授信和杠杆水平受限--制约行业发展”的恶性循环。改善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摊比例成为了该模式继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安徽省的“政银担”合作模式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做出了调整,其核心为,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担保机构所在地政府需按照4:3:2:1的比例分担风险。这一模式较为契合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实际,搭建起了政府、银行、担保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对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缓解现金流压力有着极为明显的效果,可谓是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创新的“及时雨”。从实际效果来看,也收效卓越,使众多小微企业受益。

    不过,虽然各方均认可“政银担”目前的表现,不过无论是担保机构、银行还是小微企业都对政银担合作的可持续性推进表示了担忧。首先,银行在此模式中会承担更大的风险,相较于之前的合作方式,利润也不会有明显的上浮,因此银行在“政银担”模式中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不少企业和基层国有担保机构反映,部分银行甚至会变相增加企业贷款门槛。因此,高层的支持和强有力的机制成为维持该模式的核心点,一旦这两项有所缺乏,该模式将较难持续向前。

    另外,政银担模式仍然没有解决融资担保机构的弱势地位,其表现为这些机构仍然缺乏话语权、议价权,需承担大部分风险。需注意的是银行过分依赖担保机构的情况可能更加严重,由于政府也参与其中,银行在相关业务中,缺乏独立的尽职调查、贷后管理动力的问题可能加剧。同时,政、银、担、企的信息对称也需要更多的关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证银担模式还有极大的改进空间,未来我国更可能采用的是担保银行模式,担保银行是指不吸收存款、也不发放贷款,主要业务为提供担保服务,在公司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地位等同于银行。其特点是,具有行业的金融属性,业务的政策性,银担风险分担及资本共享机制,稳固的政府风险补偿机制等特征。担保银行既可解决目前证银担模式在代偿代损及银担合作方面的可持续性难题,还能使其通过发行专项金融债低成本融资解决流动性,减轻财政的注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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