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期分析专栏】首付贷:无异于撞“去杠杆”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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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链家事件发生之后,各类近期备受追捧的首付贷类产品及其背后的风险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其实,首付贷是房产中介和各类金融平台为房地产市场推出的“场外配资”模式。这些首付贷产品,表面上是为了缓和供需之间的矛盾,在有效的管理分割、打包、出售债权产品的交易机制未形成之前,实质是在通过杠杆化的操作推动畸形需求释放,风险极有可能从地产领域传导至金融体系。据相关报道显示,当前市场上较为火爆的首付贷产品,最大杠杆可放大至7倍,再按目前首套房25%的首付比例计算,投资者最大可以将购房的杠杆放大至28倍。

    事实上,首付贷的最初雏形是中介垫资。近两年,传统中介公司受到新兴互联网中介的冲击,开始在传统二手房交易业务以外,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其中有一部分中介公司开始拓展金融业务。中介垫资就是其中的一种,中介垫资帮助客户支付首付,通过垫资帮助客户解除按揭,借贷方支付一定利息,已成为中介行业的一项业务。它是买卖房屋滋生出来的延伸服务,之前并未有统一的垫资收费标准,收费比例也成为各家中介不愿公开的行业秘密。通常情况下,具有“首付垫资”、“垫资赎楼”等金融业务的中介公司,垫资数额在100万元左右。中介公司垫资都是短期的,时间在两三个月左右,月利息为1%至2%。

    首付贷类业务存在几个方面的风险:第一,利用购房者的信用加大杠杆,但如果没办法还款,会有更多逾期;第二,这中间会滋生很多中介公司恶意炒作首付贷而从中牟利;第三,开发商对购房对象的风险把控和筛选条件偏弱;第四,增加了银行授信的风险;第五,增加了理财产品投资人的风险。

    当利率水平较低,且房屋价格不断上涨时,首付贷用户还款压力较小,甚至可以通过房屋再融资保证贷款偿还,一旦形势反转,违约情况可能会大面积发生,买单者将是社会大众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首付贷的具体操作模式上,投资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平台方为推升交易量,目的是佣金或者去库存,一旦投资者认购相应债权实现风险转移,平台极有可能放松对借款者的监督管控。

    首付贷一般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或者P2P网贷平台发放的产品,不同于银行的贷款,在这些机构贷款的个人信息无法在央行征信系统上查到,造成银行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授信的风险。这让银行难以了解贷款买房人的实际负债情况,无法判断借款人是否具备应有的还款能力,这种按揭贷款用户的增多,势必让银行房贷质量下降,贷款违约率提升。

    中国居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是由央行统一进行宏观调控的。通过民间二次借贷的方式支付首付,使得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也能向银行贷款,相当于越过了金融贷款审核的门槛,同时,也使得监管机构对于房地产金融杠杆的控制变得无效,中间存在一定骗贷的嫌疑,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这也违背了目前经济工作任务中的“去杠杆”目标。近日,有市场传言称,监管部门将打击部分中介机构、开发商、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发放用于购房首付贷的贷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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