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9期分析专栏】私募基金新规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注册大幅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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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下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出了明确的、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这份公告对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取消部分未发行产品的私募机构资格、加强信息报送、提交法律意见书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由于要求严格,波及范围广,受影响机构数量众多,因此业界将这一新规戏称为私募基金的“紧箍咒”。

    首先是登记证明方面,协会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这意味着此前众多申请了私募牌照的机构,不再能通过展示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明作为自身面对投资者的“征信手段”。

    其次,新登记的私募,如果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产品;登记满了12个月的私募,在今年5月1日前还没有备案产品;登记没满12个月,在今年8月1日前没有备案产品,以上共计三种情况都将被基金业协会取消其资格。这就意味着放开牌照注册之后,许多为了取得私募发行资格,在尚未具备私募发行条件的情况下就抢先注册的机构将会被清除出去,据相关机构统计,可能会被取消资格的机构占目前已登记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联系到此前银行申请私募管理拍照被叫停,不难揣摩监管层对于机构从事私募业务的监管定位。

    信息报送方面,《公告》规定,私募管理人要及时通过备案登记系统报送私募产品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如果做不到,会被暂停受理产品备案申请,如果累计达到2次的,要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对外公示。新私募申请备案、老私募发产品,还有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重大事项时,都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私募行业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此前存在相当数量的私募基金在首次登记完毕之后对于信息报送不够重视,不及时的向监管部门更新最新的机构和产品运行情况,使得监管存在大量的空白,新规正式实施以后,这种行为将极大程度上被遏制,从而使得私募基金的运作更为透明、规范,杜绝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最后,新规还要求私募基金至少需要有两名以上的高管具备从业资格,并对高管取得从业资格的门槛做出了要求。此举主要是为了确保私募基金高管团队具有投资方面的基本素质。

    基金业协会推出的这一新规,对私募基金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磅炸弹,它意味着私募基金行业向规范化更进一步,确保了私募基金行业未来能够快速、健康的发展。此前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极大的促进了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但是过低的门槛,导致了行业的野蛮生长,并滋生了各种各样的行业乱象。此次新规对于私募基金行业而言,可以说是一次固本清源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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