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青岛银行
研究支持:普益标准
市场综述
年末理财收益上升,山东省银行理财发行指数大涨
价格指数
本月,山东省整体银行理财收益环比上升3BP至3.53%。其中,封闭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环比上升7BP至3.78%;开放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环比下滑3BP至3.16%。
从价格指数表现来看,山东省银行理财价格指数持续回落,环比上升0.84点至84.62点。其中,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价格指数环比上升1.76点至90.52点,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价格指数环比下滑0.54点至75.76点。
发行指数
本月,山东省银行理财发行指数环比上升11.42点至82.37点。从各类产品数量占比来看,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发行量占比为53.75%,环比上升3.91个百分点;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申购量占比为21.56%,环比下滑4.26个百分点;净值产品申购数量占比为24.69%,环比上升0.35个百分点。
从各类银行理财发行量来看,山东省全国性银行理财发行量为2796款,环比上升391款;山东省城商行理财发行量为754款,环比上升118款;山东省农村金融机构理财发行量为128款,环比上升1款。
净值转型程度指数
本月,山东省银行净值产品存续量为12440款,环比上升394款。分银行类型来看,山东省全国性银行净值产品存续量为9733款,环比上升241款;城商行净值产品存续量为2528款,环比上升129款;农村金融机构净值产品存续量为179款,环比上升24款。
从净值转型程度指数来看,山东省净值转型程度指数为29.74点,环比上升1.27点。分银行类型来看,山东省全国性银行净值转型程度指数为28.26点,环比上升1.21点;城商行净值转型程度指数为41.39点,环比上升1.32点;农村金融机构净值转型程度指数为13.95点,环比上升1.32点。
净值产品业绩基准指数
本月,山东省净值型产品综合业绩基准指数环比上升2.25点至80.61点。净值型产品综合业绩基准为4.57%,环比上升13BP;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为4.13%,环比上升23BP;混合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为6.33%,环比下滑29BP;现金管理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为2.83%,与上期持平。
2021年1月指数变动趋势
风险提示及投资者建议
信用债危机在监管指导下得到缓解,加之国内经济继续回暖,恢复态势持续显现,山东地区理财收益依然稳健,投资者可予以关注。
1. 山东省银行理财收益上行,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上升7BP
银行理财产品的价格指数反映了产品收益率的涨跌情况,我们可从整体表现及分类指数来对地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进行分析。
山东省理财价格指数止跌回升
本月山东省银行理财收益环比上升3BP至3.53%。
临近年末的跨年资金带动了理财市场整体收益的回升,净值化转型是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核心内容。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和占比不断提升,保本理财产品加速退出市场。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尚存“硬骨头”,即以非标资产为主的存量产品化解。考虑到目前银行体系内流动性仍然保持平衡,预计市场利率或将保持在比较稳定的态势,资金面既不会过于宽松,也不会过于紧张,是比较平均、平衡的态势。银行间资金面整体较为平稳,预计2021年初资金利率走势或仍将在利率中枢附近保持平衡,银行理财价格指数或维持回升态势。
从价格指数来看,本月山东省银行理财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84点至84.62点。
伴随1月的两次降准,央行货币政策继续维持稳健偏松,流动性总量相对充裕,客户端对转型发展预期存疑,投资端资金成本上升,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加等,均间接影响了理财产品的定价(主要是预期收益型产品)。预计理财产品收益短期将维持下行走势。
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小幅下跌
除整体价格指数外,针对主流的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及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分别分析其价格指数走势,有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从收益水平来看,山东省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环比上升7BP至3.78%,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环比下滑3BP至3.16%。
从价格指数来看,本月山东省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价格指数环比上升1.76点至90.52点,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价格指数环比下滑0.54点至75.76点。
封闭式非保本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逐步上升
本月山东省封闭式非保本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环比上升7BP至3.85%;相应价格指数走势环比上升1.63点至92.18点。
2. 山东省银行理财发行指数大涨,各类型银行发行量齐增
银行理财发行指数反映了产品发行量的增减情况,我们可从整体发行量表现及各类产品发行量(申购量)占比,对地区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变化进行分析。
山东省银行理财发行指数增长势头强劲,环比增长19.98点至90.64点
本月,全国银行理财发行量为8820款,环比上升961款;山东省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为3678款,环比上升510款。从发行指数来看,山东省银行理财发行指数环比上升11.42点,至82.37点。
山东省银行理财发行指数增幅超全国平均水平。
山东省封闭式产品发行占比增长3.91个百分点,总占比逾五成
从各类产品的发行量(申购量)占比来看,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占比环比上升3.91个百分点至53.75%;净值产品申购量环比上升0.35个百分点至24.69%;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申购量占比环比下滑4.26个百分点至21.56%。
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发行量超五成,依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受年末冲规模、提业绩、稳客户等因素影响,山东省封闭式产品发行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而净值产品尚处转型初期,申购数暂未出现大幅上量,因此,封闭式产品的冲量带动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净值型产品占比回落。跨入2021年,净值化转型将逐步进入深水期,预计未来净值产品占比将有所突破。
山东省全国性银行和城商行发行量齐增,农村金融机构发行量环比差异不大
本月,山东省全国性银行理财发行量为2796款,环比上升391款;城商行发行量为754款,环比上升118款;农村金融机构发行量为128款,环比上升1款。从各类型银行理财发行量占比来看,山东省全国性银行发行量占比为76.02%,环比上升0.10个百分点;城商行发行量占比为20.50%,环比上升0.42个百分点;农村金融机构发行量占比为3.48%,环比下滑0.53个百分点。
3. 山东省净值化转型稳步推进,城商行继续领先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指数反映了地区银行净值产品存续数量增减情况。主要从银行类型角度出发,对地区银行理财净值产品存续量变化进行分析。
山东省净值转型程度指数环比上升1.27点至29.74点
本月,山东省银行理财市场净值产品存续量为12440款,环比上升394款,增幅为3.27%。从净值转型程度指数表现来看,本月山东省净值转型程度指数维持上升趋势,环比上升1.27点至29.74点。
随着净值化转型的逐步深入,山东省银行理财产品净值转型指数或维持增长态势。
山东省城商行净值化转型持续推进
本月,山东省全国性银行净值产品存续量为9733款,环比上升241款;城商行净值产品存续量为2528款,环比上升129款;农村金融机构净值产品存续量179款,环比上升24款。
从各类型银行净值转型程度指数来看,本月,山东省全国性银行净值转型程度指数为28.26点,环比上升1.21点;城商行净值产品转型程度指数为41.39点,环比上升1.32点;农村金融机构净值产品转型程度指数为13.95,环比上升1.32点。
本月城商行净值型转型继续发力,转型程度环比增幅保持领先。
4. 山东省净值型理财产品业绩基准走势及分析
2020年12月,山东省净值型产品综合业绩基准指数环比上升2.25点至80.61点。净值型产品综合业绩基准为4.57%,环比上升13BP,较基期(2018年5月)下滑110BP;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为4.13%,环比上升23BP,较基期下滑98BP; 混合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为6.33%,环比下滑29BP;现金管理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为2.83%,与上期持平,较基期下滑84BP。
12月股票市场维持波动上行趋势,流动性保持紧平衡,市场心态仍偏积极。除混合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指数以外,本月山东地区净值型产品综合业绩基准指数、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指数和现金管理类净值型产品业绩基准指数环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或与上期持平。
5. 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规范出炉
本月,城市商业银行发行净值产品1442款,占比53.91%,环比上升1.95个百分点;国有控股银行发行279款,占比10.43%,环比上升0.31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293款,占比10.95%,环比下滑1.94个百分点;农村商业银行发行661款,占比24.71%,环比下滑0.32个百分点。
截至2020年12月底,已有24家机构获批筹建理财子公司,其中19家机构理财子公司已开业,包括6家国有控股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6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家合资机构。其中民生银行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其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民生银行出资50亿元人民币筹建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至此,在股份行里,只剩下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未踏入理财子行列。
此外,银保监于2020年12月25日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主动顺应理财产品销售中法律关系新变化,充分借鉴同类资管机构产品销售的监管规定,并根据银行理财子公司特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行为提出多维度要求。包括明晰了理财产品销售的概念,界定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厘清产品发行方和销售方责任,明确销售机构风险管控责任,强化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管理,全方位加强销售人员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全面登记代理销售合作协议、销售结算资金的交易情况等信息。整体而言,《办法》明确了理财产品销售诸多环节中的原则和操作性问题,较好地平衡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与理财产品代销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在若干方面大大提高了监管要求,为商业理财子公司的健康发展开拓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