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家族信托业务的现状
家族信托诞生于十九世纪末的英国,经过欧美发达国家数百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臻至成熟,可以实现财富保值增值、财富传承、财产分配、破产隔离、子女教育、遗产避税等多重目的。2013年初,平安信托发行了“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被认为是国内首支家族信托产品,自此揭开了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序幕。近年来,在监管层推动资管行业回归本源的背景下,家族信托作为信托业的本源业务,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2018年8月,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了家族信托的内涵,以及信托金额门槛和受益人规定,该文件首次对家族信托给予“官方定义”,同时明确家族信托不适用于资管新规,为后续服务信托概念的提出做了铺垫。
中国信登信托登记系统新增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家族信托存续规模已突破1000亿元大关,成为信托业第四大特色业务。其中,建信信托、中信信托、外贸信托家族信托业务由于开展较早,目前业务规模居行业前列。从各家信托公司具体的业务安排来看,通过专业的家族信托团队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普遍做法。从家族信托的业务门槛来看,绝大部分信托公司要求1000万资产以上,个别信托公司从500万起步;从家族信托的设置时限上来看,信托合同普遍长达10-30年,占比在60%以上,合同期限长于30年的占30%左右,仅有10%左右在10年以下。从收费模式来看,一般家族信托按照整体的信托资产规模收取固定管理费,比例大致在0.3-1%之间。
二、国内家族信托的展业难点
2.1. 家族信托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家族信托相关的配套制度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虽然我国目前以《信托法》为基础的信托法律制度已经具备,且出台了部分家族信托方面的监管规章,为家族信托业务提供了基础的法律支持。但是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信托登记制度和信托税收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尚处于缺位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家族信托业务的快速发展。
家族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模糊。我国《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法条中用“委托”,而非国外信托法中常见的“转让”,“转让”意味着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而“委托”则是一种模糊的界定。这种模糊的界定使得家族信托核心的财产隔离和合法避税功能存在不确定性,给家族信托的开展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家族信托登记制度缺失。我国《信托法》第10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2017年8月30日,银监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确定了中信登公司是信托产品登记平台的定位,但对很多具体操作并没有明确说明,特别是不动产和股权这两类非常重要的非现金资产,由于无法办理信托登记,导致在传承中遇到合规风险和税务风险。
家族信托税收法规不健全。合法避税是家族信托的核心作用之一。目前,我国《信托法》、《税法》都没有对信托的税收问题作出相关规定,家族信托税收制度和其他领域的税收制度别无二致,并没有根据家族信托的特点,针对性的制定税收制度,家族信托委托人往往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
2.2. 高净值客户对家族信托认知有限
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片面认识和传统观念的束缚,都限制了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虽然家族信托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但在我国尚属于新鲜事物,目前大多数高净值人士对家族信托功能的认识不全面,基于原有的思维,将收益作为设立信托的目标,而忽视了家族信托财富保护和传承的真正功能。除了功能认知不全问题,由于传统观念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高净值人士无法接受设立家族信托之后让渡资产控制权。根据恒天财富联合吴晓波频道推出的《2019-2020中国高净值人群财富报告》,目前高净值人群打理财富的主要方式是听取专业机构建议但自我操盘,仅有21%选择全权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我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和财富规模迅速增长,但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却举步维艰。
2.3. 信托公司专业能力不足
家族信托业务对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国内信托公司在团队建设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从欧美国家的实践来看,家族信托通常是包含从顶层结构设计到一系列具体产品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具有规划全面、结构完善、工具应用多元的特点。为满足高净值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实现家族信托的众多功能,要求家族信托参与机构同时具备财富管理、法律税务、艺术收藏,甚至是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能力,需要信托公司有相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目前我国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团队建设普遍较为薄弱,且信托产品仍偏标准化,缺乏提供定制化服务的能力,难以满足高净值客户差异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很大程度限制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2.4. 信托公司专业受托人形象有待建立
频繁的爆雷事件使信托公司的专业受托人形象大打折扣。近年来,信托项目爆雷频频爆雷,信托行业的风险资产规模逐渐增加,逾期的信托产品更是比比皆是。在这些逾期和爆雷的信托产品的业务流程中,信托公司的专业表现往往并不能为投资者所信服。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末,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为5770.47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3548.6亿元,增幅159.71%。风险项目数量也有出现明显增长,2019年末,信托业风险项目为1547个,较2018年末增加675个。典型的如目前正处于风口浪尖之上的安信信托,曾经的信托黑马如今却是千亿债务缠身,2019年净亏损高达39.9亿元,这也是安信信托面临退市风险的直接原因之一。信托项目的屡屡爆雷,不禁让投资者怀疑信托公司是否具备作为专业受托人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是否真正做到了尽职尽责。
三、家族信托的发展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私营企业主、高级企业管理者、文体明星等为代表的高收入人群不断增长,产生了大量的财富传承和家族管理的需求。根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出具的《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19年有53%的受访高净值人群已经开始准备或正在进行财富传承的相关安排。然而,目前我国家族信托还处于较为初级的发展阶段,同时展业过程中还面临不少的难题。对此,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家族信托的发展。首先,监管层需要尽快完善家族信托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让家族信托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使业务开展有法可依,尤其是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并明确家族信托的税收问题。第二,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我国内高净值客户并非没有财富传承的需求,只是对家族信托这一工具没有全面正确的认知,监管层与信托公司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让高净值客户全面的理解家族信托的功能与作用,激发高净值客户的需求。第三,信托公司亟需加强专业团队的建设,并重塑自身的专业受托人形象。家族信托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综合性服务,信托公司需要从公司战略层面对家族信托业务给予的配套支持,加强专业团队的建设,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同时,信托公司需要在专业能力的基础上,重新塑造自身专业、敬业、守信的受托人形象,正面积极的公众形象将有助于家族信托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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