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7期专栏】服务信托在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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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末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服务信托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虽然在此之前,有关于信托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转型问题就被广泛讨论,信托业应该回归本源、往服务大众的方向发展这一观点早就存在,但直到2018年末,银保监会才正式明确地将“服务”与“信托”结合成一个专有名词,并着重强调“信托业务要坚持发展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发展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发展体现社会责任的公益(慈善)信托”,为我国信托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2019年,中国信托业协会更是将“服务信托”作为该年年度重点研究课题之一,足以体现出信服务信托的重要性。

服务信托在中国尚处于探索阶段,究其含义,《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中将其定义为以信托财产独立性为前提,以资产账户和权益账户为载体,以信托财产安全持有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开户/建账/会计、财产保管/登记、交易、执行监督、结算/清算、估值、权益登记/分配、信息披露、业绩归因、合同保管等托管运营类服务的信托业务。

与单纯的资金管理、投资增值类信托业务不同的是,服务信托更偏向于事务性服务,具有多样性,涵盖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重点是满足不同人群的委托需求,体现出信托业的社会责任感,这也是信托业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制度特征,是我国信托业的转型大方向。

服务信托的兴起,一方面是我国信托业主动积极地探索行业价值、学习境外信托业的结果;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人群依赖于信托服务的需求肉眼可见的增长也是推动服务信托发展的重要原因。例如,近年来我国高净值人群规模快速增长,对家族财富管理的迫切需求促使家族信托加快布局,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信托的发展,归根到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得以往少数人群的特定需求更加大众化地摆在我们面前,催生信托业转型步伐的加快。而自家族信托和养老信托在我国布局以来,这两类信托业务均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不久前首支境外家族信托的落地和各信托机构不断地推出低门槛养老信托就是很好的佐证。

但是由于信托业本身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就不长,我国在服务信托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更是不完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一些细节问题经常存在含混不清的情况。另外,服务信托专业人才的缺乏,信托机构在发展服务信托的前期稀少的盈利与需要的大量投入之间的矛盾,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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